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訂有國有土地租賃契約租期屆滿之承租戶請注意!!!

訂有國有土地租賃契約租期屆滿之承租戶,請於租期屆滿前至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辦理續租換約事宜,逾期未辦即依租約約定終止租約。注意:租約中斷除影響農保資格及相關申請補助權益。倘欲重新申請承租,如經查有不予出(放)租情形將無法重新辦理出(放)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