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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工廠合法化流程說明

說明:

     為解決長期以來農地違規工廠使用亂象、未登記工廠問題,工廠管理輔導法已於108年間作了大幅修正,依該法規定,既有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將於111年3月19日截止,倘逾納管期限,經縣府查處後,將執行斷水斷電甚至拆除,以杜絕農地違規使用,請符合資格之廠商儘速辦理申請納管,以免遭受行政裁處。